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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的出国梦(四、五、六)
作者:蒋泥  文章来源:顾城之城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05/2/15 21:41:09  文章录入:鹤莲  责任编辑:鹤莲

  老舍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,受外国文学影响最深的作家之一,一生两度出国,创作生涯的四分之一时间是在国外,有三分之一的长篇,成于异域。
  1918年,19岁的老舍从北京师范学校本科第一部第四班毕业,在北京、天津的一些中小学当教员,又受了洗,成为一名基督徒,到缸瓦市基督教教堂参加英文夜校学习,义务做一些服务,结识了后来对他具有巨大人生影响的许地山、白涤洲,和夜校主持人、刚由英国回国的宝广林。经宝广林推荐,他认识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。老舍的勤奋好学给教授留下了很好的印象。1924年夏,老舍已有六七年工作经验,机会来了,艾温士告诉他,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想在中国聘请中文讲师,他有意推荐老舍,老舍犹豫再三,放心不下母亲,最后还是答应了,考虑到出国除了收入稳定外,还能考察各国情形,寻求救国道路。
  最主要的,连他自己也未意料到的是,他在那里“有闲”了,继续了自己的“学业”时代,读了大量的书,真正不必为拿学位地、自由率性地读了大量的经典,找到了创作上的“情人”,爱上它、结交它、模仿它,走进世界最前沿的现代作家的世界,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创作,形成自己的风格特色。这也是创作所必须要经历的道路。
  环节似乎是紧紧相扣的,在他写作时,一个重要人物许地山始终在场,为他的小说,找到了能在国内发表的地方。
  1924年9月14日,老舍坐客轮到达英国。艾温士教授已为他找好房子,是和许地山住在一起。那是个二层小楼。房东是两位老姑娘。姐姐需要人照顾,妹妹不能出去做事,给大家洗衣、收拾房子、买东西、做饭,其勤苦和独立精神,深为老舍敬佩,了解到英国社会下层贫民的生活。
  老友许地山毕业于燕京大学,是文学研究会会员,遵守“为人生而艺术”的“会规”,作品早已蜚声文坛,代表作有小说《命命鸟》等。曾留校任教,在老舍之先出国留学,拿到美国的硕士后,又到牛津研究宗教,两年后拿到硕士学位,就回了国。
  现在因为没开学,就在伦敦住了几天,写写小说,是个性格随和,爱说笑话,知道什么说什么,毫无保留的人。他有时很厌恶外国人,连英国人喝汤时不准出声,都当作愚蠢可笑。这影响了老舍看待外面世界的态度。毕竟,他不是出来读大学,无需要由学生向成人期过度,而是做教师的,是一种成年期的再社会化过程,在其中融合两大文化与生活方式。
  初到国外的老舍,只觉得一切很新鲜,还来不及进行判断,有许地山带他游览城内城外,老舍既可看到“古迹”,也能留意到它阴暗的方面。而在东方学院的学生,入学没有任何限制,从十几到六七十岁,老舍能接触到各式各样的人。班级、课程的划分也是按学生的选择决定,他们程度不同,需要学习的功课不同,课时不同,所要的老师也就不同。有的一人一班,让几位老师忙得团团转,也让老舍接触到形形色色、五花八门的英国人。这些中等人家子弟,与八旗子弟差不多,学习只为混资格。
  学生也有整班上课的,大多是军人,会一种语言每年能加金一百英镑,或继续在国内任职,或派往外国占领地。大英帝国野心勃勃,如此处心积虑地训练人才!这形成老舍救国救民,必先改革教育的思想。
  1925年春,老舍搬到圣詹姆斯广场31号,与艾支顿合租一层小楼。此人曾是牛津大学补习学校教员,颇有才华。老舍遇见时,逢他闹离婚被解职,很落魄,他提议“交换知识”,让老舍教他中文,他教老舍英文,住在一起。二人便合租了,一住三年,建立了深厚友谊,是老舍在英国最亲密的朋友。
  通过他,老舍又认识了许多英国朋友,善良、务实、独立、勤苦,都富有才华,懂几国语言,却就是找不到工作。那些远不及他们的人,找个事情做,就更难了!
  老舍自己的薪水一年也才250英镑,不够一个普通学生的生活费,还得寄钱养活老母,有一次多寄了一点,就不够了,只好请朋友代付两周的房钱。
  1928年秋,老舍搬到托林顿广场14号公寓,这里条件很差,租着的都是穷人、苦学生,使他切身体会到中国人在异国的生活状况。
  1929年春,为省房租,老舍再搬至蒙特利尔路,度过最后半年异国生活。那是个交通不便的地方,到学校需转几次车。
  好在他能有所超脱,有自己真正所要从事的创作。
  早在天津南开中学任教时,老舍就发表了处女作,短篇小说《小铃儿》。对这个作品,他认为只是充数儿的,不算真的创作。
  继而在南开,他又翻译了老朋友宝广林的论文《基督教的大同之义》。
  到英国教书后,老舍受东方学院之邀,参加过一次公开的学术讲演,题为《唐代爱情小说》,十分成功,后来就发表在燕京书院学刊上,是老舍的第一篇谈文学的论文。
  1925年,他和艾支顿合租时,又不遗余力地帮助艾支顿完成《金瓶梅》的翻译,但老舍从来不提这事。
  上述作品都是额外收获,起码不是他有意进行独立写作的成果,他的第一部作品是长篇小说《老张的哲学》,取材于自己当劝学员时的一段生活,写一个地痞、高利贷者老张,小学校长,只信仰金钱,以钱为本位,以及他做的一些伤天害理的事。内容从学界深入社会,笔调诙谐,刻画出老北京市民的生活与世相。
  写作第一部长篇时,许地山已去牛津上学,老舍孑然一身,也没有多余的钱出外消遣,新鲜感已失,便拿了笔写起来,自己和自己讲笑话,借以排解苦闷与寂寞。写出来有好几本文字后,许地山又来玩,没什么题目好谈,他便拿出本子来念了几段,许地山敦促、激励他写下去。
  老舍又是一向热爱、喜欢文学的,早在师范学校时,就开始有所偏向地进行研习,“偷偷的”写,“用白话写,而且字句之间要放上新的标点符号,那是多么痛快有趣的事啊!”这使他得到训练。
  此后有闲时老舍就写,大约1926年春,他把它写出来了。立即寄给国内的罗常培和白涤洲看。罗把它转呈鲁迅,鲁迅批评说地方色彩浓了,但技巧上尚有商量的地方。当时,北新书局很想出版,结果《小说月报》的主编郑振铎抢了先,是由于许地山看过后,没提意见,就让老舍寄给他了。
  老舍自己没抱太大期望,随便那么一卷,扔进邮局,都没挂号。没想到两三个月后,居然在《小说月报》上连载,令人耳目一新,很快印成书,畅了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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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到自己的第一部作品诞生了,老舍快活得连话都说不出,心里笑而泪就在眼圈中,就去一家中国餐馆犒劳自己一顿。
  可以说,这小说顺利出世,意义非凡。它是老舍创作的真正起点,和那时候的长篇比一比,也是比较胜出的。其独到的北京方言,俏皮尖刻,已初露语言大师端倪。其中有关北京生活、自然风光和青年人爱情心理的描写,尤为精彩。
  所缺和写《猫》《围城》之前的钱钟书一样,只在小说的布局与构思;有时“幽默”太过,流于油腔滑调。这在初学者,往往是难免的,也是必须经历的磨练过程。
  这以后,他觉得自己是要真正当个作家了,对未来有了希望和追求,在许地山的介绍下,加入文学研究会。一边拼命读外国名著,一边写第二部探索国民性的长篇《赵子曰》,只不过,这次的主角是年轻人,学生。
  阅读名著的经历使老舍感到,并非是个名著,就能给好处,对有的作品,他根本读不进,也有的读得很痛苦,即使歌德与莎士比亚,他都不能忍受。
  他慢慢发现到自己所爱的作家和作品。但丁的《神曲》让他受益最大,明白了何谓伟大的文艺,和文艺能够达到的真正深度。
  1926年夏,写了一年多时间,《赵子曰》脱稿,老舍先把稿子给朋友看,提提意见,朋友看得直笑。他更有了信心,依旧给郑振铎。1927年春在《小说月报》上连载。
  最初的创作,在老舍是比较功利的,为了拿一点稿费,解决吃饭问题。
  许多作家起步时也都很功利,他们不清楚自己将到达什么地方,会取得怎样的成就,能不能成功。他们的自信和追求,是随着外界的肯定、奖许而不断提升的。
  但在那样的年代,国内正爆发北伐战争,任谁都不能忘记国家大事,原先的底层体验中注进了爱国内容,成为他写作时的思想倾向。
  9月底,郑振铎到了伦敦,过去二人只有书信往来,一直未谋面,这次老舍就请他出去吃饭,郑振铎作了回请,互道倾慕,非常亲密。
  1928年,老舍开始阅读康拉德、威尔斯、狄更斯、福楼拜等作家的作品,这都是他喜爱的作家。他们让他明白了文艺的真正深度,懂得了那些能够传之久远的作品,不管什么派别,都是健康、崇高、真实的。
  狄更斯是他的第一位“老师”,二人在秉性、才情、经历上很相似,使他起步就找到了自己,在《老张的哲学》里,留有对这位老师的“摹仿”痕迹。鲁迅、沈从文、郁达夫等人,也都有过类似的食而不化,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都成了大师。事实上,到《赵子曰》时,老舍就已有了突破。
  在国外作家中,康拉德是老舍最崇敬的人。他那写实的风格,尖刻的笔调,很得老舍心意。他又使他懂得了怎样去丰富自己的经验,写作不是游戏等。
  经典作家注重社会生活的观察与体验,也使老舍注意发现了许多旅居国外的知识分子的屈辱、苦难,并直接促成他着手写作了第三部长篇小说,开始形成自己风格特色的《二马》。
  写它差不多用了一年的时间。当时,老舍已搬到了托林顿广场附近的一座公寓里了。朋友给他讲过许多穷苦的中国人,到处被人瞧不起的故事。他感触很深,写了父子俩在伦敦的遭遇,比较了中英两国的国民性,探索了中国人的出路问题。
  他一边写,一边念给朋友听,请他们提意见。
  和前两部不一样的是,它引入了康拉德的倒叙法,起首就见了最后一幕,对故事先有了通盘设计,写来节奏紧凑严密,人物心理描写精致入微,把背景伦敦的环境、氛围,写得那样细腻切真,在狄更斯式俏皮的外壳下,有了真理的苦味,又用了清浅简练的白话,第一次保持完全意义上的老北京人的活的、出味的语言,在质上,是一个大的飞跃。当然,它只是一部在艺术上初步成熟的作品,某些人物尚嫌单薄,计划6月要离开英国,这小说他是狠心“硬行结束”的,以免离开前就寄给《小说月报》,不留心病,所以时间过于仓促,来不及作深入开掘。
  1929年5月,《二马》开始连载。
  同时,他还写了一个短篇《旅游》,在《留英学报》上发表了。
  按合同,7月31日老舍的任教期满,忙申请到80磅回国旅费,看望了朋友,6月底就离开伦敦。花一个多月时间,游览了荷兰、比利时、瑞士、德国、意大利等国家,最后在巴黎住下,想找个工作,适逢经济恐慌,大小企业破产,失业者巨多,一个多月后离开了。
  幸亏这里的朋友还拿着老舍几个钱,仅够买三等票到英属殖民地新加坡。他就开路里了。
  行20余天,到达后,他已身无分文,决定先去商务印书馆。语言不通,他不认路,由着车夫往前拉,巧的是商务印书馆恰在这条路上,他高兴地下来,找到经理,介绍了自己,说是《小说月报》的作者,说明来意。经理很客气,把他辗转介绍到一家华侨中学做教员。
  他的学生15、6岁,肤浅,思想上却很激进,让人觉得新思想不在西方,而在东方,英国的孩子不会想到这些天下大事。
  老舍在那里呆了近半年,再也看不到中国人的愚弱了,相反,他看到的是希望,是中国人无穷的创造力和抗争精神。他不再看好于写爱情小说了,以为世界比爱情大得多,爱情的分量很轻,或许是他一直没有爱情生活的缘故,这样,他开始以明快的笔调写《小坡的生日》。
  写到五万多字时,学校放假,合约到期,他虽然想留下来,人家却排挤,从中破坏,他干不下去了,加上母亲不断来信,2月底,他只得离开那个给了他“魔力”的地方,在1930年3月到达上海,住在郑振铎那里,用半个月时间完成了它的最后部分,交《小说月报》发表。
  老舍认为,这是他的得意之作,并说直到写了这部作品,他才真正明白了白话的力量,可以用最简单的话,来描写一切。
  可以说,有了这几部作品,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,就得到了初步的确定。
  而如果没有许地山这个关键性人物的出现,再往前说,如果不是老舍参加了基督教教堂的英文夜校,又认识主持人宝广林,并在那时候就结识许地山,后来通过宝广林认识艾温士,受艾温士推荐出国,在英国有如此有利、优越的文化环境、条件,那么,很难说老舍就能出去,出去了就能选择走写作这条路,写作了作品就能这样顺利出生。
  如此,一个天才的成长与出来,确是需要许多方面的因素来成就的。有时候,哪怕是极其偶然的东西悄然而来,不期然而至,任何人都意识不到将意味什么,事后去想想,也会发现它出现得多么不可思议,多么神奇神异,仿佛是造物者上帝的灵感,也只能是一个“灵感”!
  同时,主观的努力和外界的提携、激励,我们很难说谁更重要,对不同的人,二者的意义不一样。
  譬如出身世家的人,后一个不很缺乏,所缺的是前者,对来自后一方面的帮助,就没有太大价值。可是,对像老舍这样出身的人来说,在那样一种环境条件下,身边要没有了许地山、宝广林,那么他起码还要摸索多年,去等待其他机会,在摸索、等待过程中,一次次饱受煎熬,一次次灰心绝望,太久了,挣扎的力都会丧失掉,到可以起飞腾跳时,那翅膀却可能再难举动了。
  可以说,是伦敦成就了老舍,为他打下了丰厚的、创作所需的能力基础。有了这个基础,加上回国后进一步的生活积累与观察,他才写出了此后一系列的经典篇章《离婚》、《骆驼祥子》、《我这一辈子》、《月牙儿》、《猫城记》、《四世同堂》、《茶馆》、《正红旗下》等。
  而这一切,都是顾城不能想望的,虽然他像老舍一样,出国也是受了邀请。在国外,他不仅融不进大城市去,需要拖家带口,而且没有最低限度的固定收入与生活保障,还接触不了方方面面的人,与外界进行广泛交流,不知道真实的新西兰人的生活状态等等,他的诗作缺少了早期丰富的生命与情感体验。写小说也只能是《英儿》这类的自传体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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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知识分子一般很少如顾城、老舍这样,有机会在国外生活、“打工”,他们的谋生就是个很大的问题。后来老舍二度出国,还拿着洋人的稿费,可在美国时仍捉襟见肘,要是再不回去,大概连吃饭都难了,除非能找到大学去教书,牺牲自己的创作时间。
  林语堂在国外的经验大概就能说明其不易。
  1933年,美国著名女作家赛珍珠,想找个中国作家用英文来写一本介绍中国的书,要渗透中国人的基本精神,不为取悦外国人而自惭形秽。林语堂对此很感兴趣,花了十个月时间写成《吾国吾民》,主要介绍中国传统文化,偏重它理想化、人性化的层面,即“把历史文献中许多门面话当作历史的真实”,对中国历史,作了很大程度的歪读。
  但这是一种可以谅解的歪读——林语堂对中国历史的认识,只能通过书本,同时也是想寻求其中积极的因素,贡献给世界。
  1935年9月该书在美国出版,意外成功,四个月间就加印到第七版,成为当年的头号畅销书,林语堂在美国一举成名。夏威夷大学邀请他去教书,赛珍珠夫妇则不断驱他去美国写作。林语堂觉得今后可以专事向外国人介绍中国文化了,经过一番计算后,认为全家生活已不成问题,便于1936年8月10日乘客轮离开上海,在纽约住下来。
  1937年7月,又写成《生活的艺术》,很快畅销,再次高居1938年的全美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,欧美国家形成一阵“林语堂热”。他则成了一个光靠版税过日子的专业作家。相继又写了《孔子的智慧》《京华烟云》等名著。
  不幸的是,打击接踵而至。
  先是1945年战后物价飞涨,货币贬值,与战前相比,通货膨胀了6万倍,林语堂存在银行的14年定期银元13万,等于废纸一堆。再是大女儿婚变,找了个不务正业的男子,过着不安定的生活,惹他伤心,影响他的情绪。给他致命一击的却是40年代后期,他梦想发明中文打字机,花去全部的10万美元储蓄,样机研究出来了,但因成本太高,无力进行商品化生产,也没有谁肯购买这项新发明,为此他负债累累,到1947年时已经倾家荡产了。
  为生计,他不得不迁居,离开美国去法国,出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文学组组长。一边写《苏东坡传》、《老子的智慧》、《美国的智慧》,改写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、唐人传奇等以偿债。
  稍有好转后,马上就辞了职——他实在不适应那种每天准时上下班,对付人事问题,开会、讨论等紧张的“官场”俗务。
  可见得,在竞争激烈的美国等地,谋生难,一直是中国人在外生存的最大困惑与障碍。
  1998年8月6日,中国旅美著名学者、作家刘再复的女儿,给刘的一封信中就说:“过两年你那里的工作结束之后,我们希望你和妈妈到这里和我们一起住。……过两三年,你们就六十岁了,也该放松一些,不要再为谋生而烦恼,可以安心做你们愿意做的事,把心放在你们愿意存放的地方。”
  也就是说,刘再复自1989年定居美国后,一直没有多少时间做自己“愿意”做的事,不得不“为谋生而烦恼”,把心首先放在“谋生”上,未写出什么来。
  然而,等到可以放松,能够从容写些什么的时候,会不会早已“江郎才尽”了呢?
  这是多少由于种种原因,暂时回不了国的人士,在海外生活所不得不需要付出的代价。
  其共同的特点在于,他们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,已不能像年轻人那样靠读书居留,以打工谋生,而只能凭一点名声,每年找个大学做一年或半年的访问学者,领一份资助。
  他们几乎永远无法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,常常今年九月刚到这里住下,就开始为明年九月到哪里而发愁了。数几年下来,转遍了全美国或全法国——毕竟大学是最适合,也最便于他们去的场所。
  好在国外的大学多,著名的大学去过后,可以到一些不怎么出名的大学去。不过这就影响到了名流们的精神状态。
  要知道,一个养活不了自己的人,一个需要靠外界资助、“施舍”的人,是很难保得住中国传统文人式的狂狷或清高姿态的。
  刘再复的女儿曾从北京大学毕业,在美国读的硕士、博士,顺利获得马里兰大学职位的,照理该上“保险箱”了,其实并不尽然,她有自己的担心:生下孩子后,她的生活整个都改变了,觉睡不好,书读不好,文章没心思写,天天要围着孩子转。“我可怎么办?怎么才能像原来那样又教书又写作?怎么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保姆?就算请到合适的保姆,我是否能够专心地搞学术?我若是不好好教书写作,过几年很可能拿不到‘铁饭碗’。美国的现实就是那么残酷,稍有懈怠,便可能滑入深坑。”
  这一关顾城没有过得去,他的事迹就具有了一定的典型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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