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德法兰克福大学“人与自然”世界各文化哲学研讨会上的报告)
一. 自然之本意
自然而然是一句中国成语,人们在使用中,似乎已经忘记了它的本意。 但每个使用者又都知道,这个自然不是指与人意识相对的自然界,而是指一种没有预设目的的和顺状态。 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哲学的最高境界。 老子说: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这个自然是超乎人类的,又是人的最朴素的心境。 “自”是本源,天生的状态,规则,我外无他之我。“然”是一个轻微的态度,同意、接受和这样的意思。 如果一定要分别的话,也可以说“自”是本体,“然”是哲学的态度。庄子把具有这种态度的人称做“然若者”。 虽然于“自”显示的指向不同,但“然”是中国古典哲学道家、佛学、新儒家几乎共同的态度。 我不知道“自然”这个词是否被这样分别考虑过。我这样说,是因为在法兰克福的缘故。 作为个体“自”来讲,它始终存在着跟外界的关系。寻找自我和放弃自我,都是对自性的背弃。中国禅语中有两句话,说明了个体在自然境界中“有”和“无”的变幻。一句叫“本来无一物”,一句叫“心如明镜台”。 “心如明镜台”,是“有”的比喻,是可辨的,用来寓示自性——“无我”之“我”。寻找自我者,有如镜上涂色,遮蔽自身,被称为住念;放弃自我者,有如镜中之象,只是外象的影子。两者均无自性可言。 “心如明镜台”和“本来无一物”似乎不同,其实是在不同层次上述及的一件事情。前者对欲知者所 说,后者于已知者而言。前者虽然所说的是无目的的“我”,但说者是有目的的;而后者不考虑知与不知, 则是自然境界的表现了。
自然是中国哲学的最终境界,言禅、言道莫不如此。它是人对自身观念的解脱,也是灵性对外界存在的超越。它是同一的,又是超越有无的,所以也可以说是最初最终的和谐。 它没有对象,我外无我;它又没有我,我内无别。它在道家学说里,被形容为浑沌,非语言能及;在禅学中,被引为第一义;在道学的形而上中,被寓为太极之极的无极。 它是中国哲学宇宙的一切之全,一切之初;超乎而又包括有无。它不是人类存在的问题,只是无意间蕴涵了人类。 仅仅从概念上言,它也超乎了上帝的概念。 与西方“自然”的概念相比,它最大的特征是没有分别。
二. 自然之境的退衍
没有分别的事,是超思辩的,不可思,不可言说;一说就有了对象和分别。所以我们无法讨论自然的本体,我们只能看见通向它而又逐渐消失的台阶,或者从它开始,像婴儿一样逐渐清晰起来的观察意识及宇宙万物。 “自然”下衍——我们可以看见老子系统中的道,或阴阳系统中的太极。它是一个隐形之物,无所不在,无所不生,无所不归。以老子的感觉是:绵绵若存。 这个感觉发展到清晰阶段,才真正出现了对象。照庄子的说法,是照之于天,像天那样观照万物;而在禅意里才有了“镜”和“台”的分别。这个分别相当于老子说的“一生二;地法天”、阴阳学说中的“太极生两仪”。 阴阳变幻自此而生,首尾相逐。照之于天之下,一切都是象征,如梦如幻,如露如电。但既然可观,哪怕是如是观,也毕竟有了分别和表达的可能,进入了可思可言之境。相当于老子说的“二生三”。 在这个逐渐清晰,接近了人类意识的部分,此长彼消的万物和观念我们不仅可以看到,也可以通过它们逆向看见使它们变幻、交织和独在的内质造化: 道家所说的事物的秉性和宿命——德、 佛理所说的,相生相灭的——缘、 阴阳家所说的万物万有的变化——易、 以及蕴藏出没于人间的灵性,使万物生灭的盲目的力量——气……
如此各端似皆可执一得万,中国亦由此生出百家之说。以西方的观点看来,这都是些非常模糊的概念,非逻辑,甚至是非思辩的。而这正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形式和方向上的区别。 从中国哲学的自然观来看,首先的是取消“人”和“天”观念上的分别——天人合一,人归于天。而西方哲学与之相比,人的意识总是重要的。他们不惜建立强大精美的体系——思辩逻辑——从天上取火,与人世相对。 当然我说的是传统哲学。
三. 自然观与思辩
从人出发才有“有”和“无”的分别,才有对“自身”和“无限”关系的思辩,才有“为什么”这个问题。它蕴涵着人类的好奇心、渴望和痛苦。 中国最早的诗人屈原,也向天和人世提出了一大堆问题。但是他似乎缺乏后来者。中国的哲学家,似乎并不想解决这些问题。他们不是最终的怀疑论者,他们只是相对的不可知论者。他们是些明智的人。 人的愿望和存在的矛盾,决定了他永远要陷于悖论之中。庄子说,以有限求无限,殆矣。他们并不热衷于划清人的概念。天地如一粒米,时光如白马过隙,人之何在? 让天道合乎人的观念,不仅是徒劳的,而且似乎也是不必要的。因为人和万物一样,不过是变幻中的一个幻象、纸做的象征性的祭品。老子说: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,也是这个意思。 基于对人自身存在位置的最基本的感知,中国哲学家体悟了自然的境界,它全然不同于人们的日常观念——现实的、因果的、逻辑的、思辩的,它可以包括它们又与它们无关——这一认知使他们在哲学表达中,不由地赋予了所使用的概念以自由变幻的性质。他们并不依靠这些概念。 他们深知,网能够捕捉鸟,逻辑能够推演概念,但是网并不能捕捉天空。那么对于一个像庄子这样的哲学家来说,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鸟,便要比当一个生物学家合意得多。
一个存在,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,在自然哲学家那里似乎没有划分的必要。进入自然哲学其趋向是物我合一,而不是判断、演绎、推理和证明。在自然之境中,思想是没有目的的,是一种自然现象。说到底他们不仅是思想的建立者,也是思想的遗弃者。 他们也使用思辩,但思辩的目的往往是为了一种趣味——发现甚或炫耀思辩本身的荒谬。名家就是如此。他们不钟情于思辩,因为思辩是属人的,是人云亦云的人世的道理;而自然是超乎人的。 “以有涯随无涯,殆矣。”庄子的这句话说了人、思辨与自然的基本关系。在他看来,人世是无生命的秩序,而自然则是生命的无秩序。他在《齐物论》中说:“其分也,成也;其成也,毁也。”一棵树被加工成桌子,对于人,是有意义的,对于树却是一个破坏。固执于规范的概念和思辩规则,便与自然之境相悖。在庄子的寓言里自然的象征浑沌,被人为地凿开七窍,具有了常人的感知以后,就死了。 由此也可以看出,中国自然哲学家,对于分析、思维、思辩的基本态度。
四. 自然的方法论
“淡若海,漂无所止”(老子)。 它表现的是中国哲学的境界,同时也是中国哲学的方法论。 它没有预设目的,没有主客之分,存在和过程处在同一的状态。这个状态似乎消除了所有矛盾和悖论。 没有预设目的,是因为没有预设这个目的的主体——无我。庄子形象地喻为:泛若不系之舟。 从中国哲学来讲,“我”一般指观念和执著。
求法求道者,求的往往只是一个肯定的“有”。以此观念化的欲求为前提,以达到这种欲求为满足,就不能不排除在这个过程里所有妨碍这一达到的事物,包括真实。这一求的过程通常是以思辩的方式进行的,因为思辩被认为是肯定“有”的最有效的方式。 哲学是一种愿望,它更是一种超越存在的诚实态度。中国哲学敢于超乎有无。对“有”的肯定,并不能使哲学得到满足。 中国哲学家对于思辩的使用,从来是适可而止的。他们的使用往往集中在暴露思辩悖论上。逻辑在中国哲学家手里很容易变成漫画。对逻辑他们很难持以西方哲学家那样严肃的态度。 由于人们对于知识和思辩的迷信,对于目的性的执著,道家从老子起,就主张绝圣弃知。“为道日损,损之又损”(《道德经》)——要逐渐忘记日常所依赖的思维方式,以达到真性和大道的同一。 自然在方法论上来讲,是一种不修之修,也就是所谓的无法之法,不知之知。中国人平常所说的体会和觉悟,都是指这种非思辩的方式。“智与理冥,境与神会,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”(《古尊宿语录》)。 中国哲学的自然观其方法与思辩迥异,它超乎常识的概念分别,就像自然不需要思考自然一样,它不属于人类知识的范围。 如南泉普愿所言:“道不属知,不属不知。知是妄觉,不知是无记。若真达不疑之道,犹如太虚,廓然荡豁,岂可强是非也。” 东方为道者在思辩之外,有丰富多彩的自己的方式——坐忘、面壁、印心、吐纳,皆为人们所传知。到了禅学以后,这些方式自然到了没有分别——“担水砍柴,无非妙道”(《传灯录》),“漂无所止”包括了“著衣吃饭,屙屎送尿”(《古尊宿语录》)。无为无不为,就是这种自然方法论的总要。
这种自由的解脱,可以说是对使用“人”的观念的解脱。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,也不是可以利用的方式,但却是自然的方式。它不是去解决问题,而是悟到所有这些问题都不过是人观念之下的问题,预设目的之后的问题,自然真实之外的问题。 庄子是一个反对知识的专家,但同时他又是一个大著作家;他提倡“钳口,灭文章”,同时又留下了很多文章。从表面上看,这似乎是矛盾的,但从自然观的角度来看,并不矛盾;因为自然包括一切,关键不是做什么,而在于做的态度。庄子反对的知识是模仿,并不反对生命逍遥自在的创造——龙章凤姿,清水芙蓉,都属自然。“文章本天成”,写自己要写的东西是自然的事,为了功名就不自然了。 庄子说:“天在内,人在外。……牛马四足是谓天;落马首,穿牛鼻,是谓人。”人依旧是人,马依旧是马,受困于缰绳或观念是区别的所在。天之所生,便是自然;这不仅包括自然界,也包括文化,思辩便也在之中了。 在中国哲学里,我们可以看到一种非常有趣的思辩,思辩的意义不在道理,而在道理变化产生出的有趣现象。我们很难说这是不是一场游戏,思辩是不是他们所喜欢的玩具。
五. 关于自然哲学的表达
如果说思辩面临着执著观念的危险,那么表达使用符号和概念、文字和语言,几乎无可避免地会进入这种危险。用一种限定的、习惯的形式,表达无限的全新的体悟,本身就是悖论。中国道家,一开始就意识到了这点,老子《道德经》第一句即告诫说:“道可道,非常道。名可名,非常名。” 为了避免误导,在表达自然意识的时候,中国人对语言自最初起就采取了谨慎的态度——老子说:“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”。 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,难免蕴涵着自身表达以外的目的性,使表达的内涵及方式不由自主地随着对象的改变而改变,脱离本体,进入规范的谬误。老子说:“辩者不善,善者不辩”——针对的就是这种偏离自然的表达。 语言如果仅仅是为了论及是非、征服对手,就不再是自然之道了。拘泥于此一目的,亦必落入言筌。
自然之境不需要被接受。自然之境的表达不是以令对方接受为目的的,它没有目的,它是存在本身,可显为表达,亦可不显为不表达。它显为表达的形态可以有千万种,如朱熹所说,其境如月印万川——使用语言符号,通过逻辑推理,只是其形态之一。 中国哲学的自然表达形态,有语言、隐喻、明示,也有准语言的呼啸和棒喝,以及各式异样的和正常的行为方式,亦包括不表达的表达——心心相印。 在中国哲学家的意念里,表达是真性的显现,显现为符号只是此一时一地的偶然。禅宗里有时说心是佛,有时说性是佛,有时又说本来无一物;看似不同,实则是同一的佛性于不同境遇中的影象显现。几朵菊花,可以是佛理,一片竹子也可称神树菩提。既然在哲学境界中,万物万象都是自然的表达和象征,那么超越语言的表达也就不足为怪了。
有人说中国哲学家是有情无累,但也是有理无累。六祖慧能说,得道者道理围着他转,不得道者他围着道理转。他们可以说道理,但并不被道理所困。有则有,无则无。道理亦不过符号,而任何符号不过是姑且有之的,在哲学上不足为凭。老子说:“视之不见,名曰夷;听之不闻,名曰希;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此三者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”;“……绳绳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”;“……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道”。 有人问马祖说:“和尚为什么说即心即佛?”曰:“为止小儿啼。”曰:“啼止时如何?”曰:“非心非佛。” 尽管中国的为道者对知识说了许多不恭的话,但在求真知上,他们其实走得更远;他们深知,要了解道,了解那个全体,必须抛弃人的局部经验。在这一点上他们是很彻底的。 而正是由于在求真知上的无私、彻底,中国哲人方才对于表达方式和使用语言象征,采取了无可无不可的随意态度。
六. 哲学方式的类比
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待人的思辩和表达,是中国哲学的一个特点。 不论东方还是西方,人都需要了解自身,了解使之存在的事物,了解超乎于自身存在,甚至超乎于自身理解力之外的事物。这似乎是人类共有的天性。有一种我们所未知的,来自内心的,也是来自宇宙的召唤,一种潜涵于生命自身中的微妙的记忆和明悟,使人能够超乎他的存在,从一个独在的角度看待一切,从而发现一个独在的宇宙。这种观注可以说就体现为哲学。
由于每个民族的天性的不同,每个人的天性的不同,这种明悟显示的色彩和形态也不同。 西方人偏重于思辩和逻辑,重论证。他们认为“有”高于“无”,更愿意接受有限、明晰的概念。他们在东方人放弃努力的方向上,建立起精确庞大的体系。他们出色地避免了个体面临无限时的绝境,在预设的上帝、理和人之间架设了思辩逻辑的价键。在一定范围内,它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非常有效的,即使出现了悖论,也可以由更复杂的系统来加以解决。 但是在近代社会,这个系统出现了问题:思辩系统的一支——科学的发展,打破了最初以为不可漫溢的预设;这个支持他体系的关于未知的预设,被它自身的逻辑所损坏。科学所发现的那个无情的无限的未知,侵蚀着它关于“有”和“存在”的既定概念。如何修补这个体系,以避免未知的侵袭,似乎已成为当代西方哲学的一项重要的工作。
我们可以用很多方法来研究哲学,但这只是对于哲学的研究,并不是哲学。在纯哲学的表达和体现上,所有方法都显得无能为力。“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。”(《道德经》)哲学是超言的,甚至是超知的。在真正言及这个事物的时候,老子说:知不知者上。苏格拉底(Socrates)会说:我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。
东方哲学倾向于“空”、“无”,善于用直觉和意会以感知和表达。他们对于超乎人的理解力和表达力的事物——自然,有特殊的兴趣。 但是他们并不企图以思想为工具来掘取它,他们不是盗火者。他们深知自然是超乎人类知识的。知识和方法在中国被称为“术”。每一种可以重复的方法都含有不自然的目的性,在使用时都是有限度的,与自然的无限性相悖。这就是老子所谓的“执者失之”。 为学为道,在中国是两个概念。 为学永远含有目的性,为了到达这个目的,它要求不断增加和完善自己的能力,这也就是“学而知之”,“为学日益”。 而自然之道是没有目的的,它不需要增加也不需要减少。所有相对目的而言有效用的人的知识,只会遮蔽它,而不能到达它。为道者所要做的事情,不是增加知识,而是减少概念,使心无依无傍,无牵无挂,无遮无拦,乃至无心,合乎自然;也就是达至老子所说的与“为学日益”相对的“为道日损”的不知之知。
七. 纯哲学——自然所在
在什么是哲学的问题上,东方和西方都有含混之处。一般的情况下总含有面对道德的问题。善、合理,这都是一些人们愿意接受的意识;上帝高于魔鬼也是这种准道德价值的体现。甚至在中国最优秀的道家著作里,也含有很多教导人们明智生活的“智”理“明”言。 道德是和社会的生存意识相联系的。而生存与否并不是哲学的问题。在哲学上生和灭是相等的。 自然不以生灭为问题。这些问题只是生存现实在形而上中的投影。只要有这个投影,我们就能看见道德或准道德的轮廓。 自然是超生灭的,就像对于宇宙来说没有昼夜一样;哲学是超乎人世得失的,我们没办法对它有所要求——它并不悦耳,并不取媚于人世,它甚至并不给人以希望;它是什么,就是什么,它不是什么,就不是什么;它不会说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做了人,也不会说上帝把地交给了人;它不会造出一个合乎日常想像力或想像愿望的宇宙,说人在这个宇宙中是重要的,说这个宇宙是合理的,说人合乎天命或违背天命会产生什么结果;因果论也不是哲学问题,自然无因无果,皆因皆果。 总之,哲学使人自在,并不使人存在。人存在与否是另外一个问题。
把哲学的观念推到极限,容易使人产生一个误解,好像哲学是隔绝于一切事物的。其实不然。哲学恰在一切事物之内,同在同往。感知它,关键在没有执著和预设。中国哲学的自然之境,可以将人从有限的概念中间解脱出来,成为自然人,又叫真人。 自然之境的体现并不抽象——一举一动,一花一木,担水劈柴,皆可显道。一个真人,不一定非得住在山高林密的地方;他无牵无挂,无可无不可,故也可能做所有人间的事情,为官为盗,娶妻生子,生如蚁而美如神。他予以改变的不一定是存在,而是存在中的迷误。 “自然之境”并不要求特别的形式。自然之境中的人,会由于自己的秉性诞生自己的形式,也会不创造任何形式。因为已经解脱了人的观念,无己无我,他便不再会为自身的存在所困惑,也不会为自身的泯灭而惶恐。他无私无畏,秉性依旧,与命不违,可生可死,从心所欲。他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,这个矩就是他的心性,两者无别。
八. 自然哲学的诗境 中国哲学的自然之境与中国的诗境相合,都是一种无目的的自然观照。“相看两不厌,唯有敬亭山”(李白)。人山相映,物我无别,与庄子梦蝶,堪称异曲同工。 无为与忘我,不过是一个事物的两种说法。达此自然之境,便没有了分别之心,没有了妄念,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,一切尽在自然的变化之中;“泛若不系之舟”的比喻,在这里失去了语言对象,变成了“野渡无人舟自横”(韦应物)的自然场景。这是一种超功用的语言表达。 中国唐宋年代,是禅学的极盛时期,也是中国自然诗境最为明澈的时期。在禅学中隐约不言的境界,在诗中得到了自如的显现。这不仅因为诗语言是可以超观念的,更因为诗可以穿越外象,达到“象”由尔显,复所归的地方,“道”生“万物”乃至之前的地方。“超于象外,适得寰中”,“言有尽而意无穷”,说的都是中国诗歌的这种功能。 在这种明澈的诗境中,语言是属于自然的,如花草树木,自生自长,灵悟隐现,如鸟飞鱼跃,作者和读者,都处在与自然不隔的状态中;不是像旅游者那样看待风景,而是像空气和春天那样,体悟万象和自身的变化。
从西方的语言习惯来看,中国古诗最大的特点是缺失主语,语法不确定,视点变幻,少有抒情的“我”;它的核心也不是理念,而是一个空,空与象一体若有似无,无身而有情。这些对于西方读者来讲,是很难想象的,在翻译上会感到不可逾越的困难。 这不仅是一个语言习惯上的问题,它更表现了一个与西方观念迥异的哲学宇宙——一个不以人、思想为主体的世界,一个没有目的的自然世界。语言是文化的核心部分,而这一语言随时暗示着“无我”。 “行到水尽处,坐看云起时”(王维)——为何行?为何看?谁人行?谁人看?都不是诗的问题。诗只表现一种状态,万物依缘而生,尽为客,尽为友;所以李白在他的诗中说:“举杯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”。 正是这个“空山不见人,但闻人语响”(王维)的自然之境,使我们看到了我们处身而未感的人的自然生活,看到了生灭交替,光阴潜移,春秋轮转,日月如梭,花落去,燕归来,“有”在“无”中充满意味地隐现着。 也可以说在中国诗歌里显示的自然之境,比在哲学中描述的,要清晰得多。
九. 自然哲学的戏剧 以上介绍可能使人联想起许多对于中国传统艺术的介绍,觉得中国艺术是寂静的,无人的,明慧而高远,简言之神秘的。其实这只是中国艺术特性的一极。 艺术上的“空灵”,无我之境,相当于哲学上的“无为”。没有目的是寂静的,是超乎个性的;但没有目的的“我”,则是自由的,有着可能难以想象的鲜明个性。目的和概念已经不再束缚他,包括生死概念,人类的生存准则和与之相应的道德意识与他无关;他自性的灵动,使他处在永远的创造之中,不仅生可为游戏,死也不例外。 庄子就是这样的一位游戏大师。他是哲学家,是人,同时也是鸟兽虫鱼。他能够寂静地梦蝶,也能够感受鱼的快乐、鲲鹏的气势、死亡的甘美。他对死亡鼓盆而歌。他能够乘天地之正,以游无穷,对他来说做人只是姑且有之的事情,不值得以为依凭——“无待而常通”(《逍遥游》)。他对自由最重要的注释是人不必与人同,而与万物同——“万物大同,同于独化”。
为西方读者所熟悉的孙悟空,也是这样一个灵动的象征。它解脱了生死之念,“悟空”,故而能上天入地,出生入死,大闹天宫。它是一切秩序的破坏者,也是生命意志的实现者。他作恶也行善、杀人也救人,不是因为道德——他不属人世,而纯粹由于兴趣使然。孙悟空这个象征是中国哲学无不为意识的体现。 如果说孙悟空还是个精灵的话,那么毛泽东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个精灵附体的人。他喜爱庄子的《逍遥游》、《齐物论》,喜爱孙悟空的大闹天宫,“金猴奋起千钧棒”,横扫一切牛鬼蛇神。他制造的文化大革命,几乎就是庄子反文化意识的现实体现。他摧毁敌人和自己的国家机器,恰如人世间的大闹天宫。令人惊讶的不是他的行为,而是他的游戏态度;他用一种嘲笑的态度看待自己发动的革命,就像如来看在自己手上翻跟头的猴子一样。在他说“将革命进行到底”的时候,也会说:“一万年后,我们都很可笑。” 老子并不说存在不存在,老子说有没有预设目的。自然哲学的戏剧性显示,正是解脱了目的后的“我”无不为意识的直接演示。 没有目的——无为;无不为——灵性自为。
十. 人们回避的哲学的另外一面
一个自然之境中的人,是自由的——他不以“我”为出发点,也没有自身以外的目的,在现实运动中便具有无限的可能性。他可能长久和平地生活,也可能暴死(作为社会可以摒弃后者);他可能是一个智者、一个疯子,或一个傻瓜(作为社会可以尊崇前者);他可能泛爱万物,也可能吞食野兽(作为社会可以嘉勉前者而惩抑后者)。萨特写在《苍蝇》中的俄瑞斯忒斯,最后就有点接近这个状态,他承担了一切,也就自由了,解脱了宙斯和政府对他意念上的控制,他与一切无关;所不同的是他还剩有一线理念,即他是一个个体的“我”。但即使这样的“我”,对于要求同一的社会来说,已经足以构成威胁(当然社会以其目的性在其范围内摧毁这样一个个体又是轻而易举的)。 对于愿意生存的人,你可以说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;对于无所谓生存不生存的人,你就要说“己所欲勿施于人”了。人们就是这样地逃避着他无法承担的自然和自由,即使在被自然哲学浸透的中国,人们也是往往把自然哲学收缩为处世之道,而真正的“道”却是寓为宝剑,不可示于人的。 生和灭在自然中是一种必然现象,所有生都来自虚无,又归于虚无。这不是自然的问题,却是自然之境中显示的变幻——阴阳交替,气之聚散,毁灭孕育于所有生存之中。这是一个很古老的道理,但赴死如生的人,却是很少的。中国的真人,换一个角度也可被视作魔鬼。
千百年来伦理维系着中国社会,就象思辩和上帝维系着西方的精神一样。 中国哲学的自然性,给中国人提供了无限的精神自由;而在社会生活中间,却盛行充满安全保险限制意味的儒家学说。“儒”字的构成即“人需”,即“人”生存的“需要”。鉴于这种需要,它明显地强调了自然的生的一面。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,不惑而知天;他自然知道,道是全部——天无言,而万物运行,生灭一体。但在别人问及生死的时候,他却决绝地回答:不知生,焉知死。出于社会存在的目的,他言礼,不言力怪鬼神。在他为哲学找到自身以外的目的的时候,他已经偏离了自然哲学——以维系社会延续的道理来决定哲学的命题,是不自然的。 总之自然是超乎人类的,自然之境是人对于超乎人的自然的体悟,是对人的“有”“无”“生”“灭”观念的解弃。 他是物我无别的宇宙,他是一心一意的人。自然从来不对他说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。无论这个世界产生什么问题,都不是他的问题,因为他可以接受所有的答案——有什么能毁灭“无”呢? 这就是我们列作题目的“没有目的的‘我’”,就是我们开篇所说的“自然而然”。
十一. 从自然看自然
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哲学的自然和科学的自然是两个事物。 我们可以用自然观来看人世,也可以用自然观来看自然界。这是一个合一的又各得其所的境界。 而从思辩和分析科学的角度来看待自然,自然就变成了人的对象——从功用的角度考虑自然,自然就变成了人类的利用对象;从利用的角度来说,保护自然和开发自然,目的是一致的。 如何利用自然,是一个技术的问题;如何看待自然却可能是哲学的问题。“自其异者视之,肝胆楚越也;自其同者视之,万物皆一也”(庄子)——人与天地一体,就没有了对象的问题;人只是暂时离开自然的一个幻体,也就没有了从人类的角度考虑自然的问题。 自然界的毁灭,是现代社会的问题,是人与自然分裂产生出的问题。人类欲求的急速膨胀,必然导致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毁灭,这是不须哲学也能一目了然的。这是“人类中心”意识的必食之果。
一个人不会吃掉自己的舌头,却会吃掉一头牛;一个人不会砍断自己的脚,却会砍断一棵树。人类在自身和自然环境之间选择的时候,一定会牺牲自然环境而不会牺牲自己。这就是以人灭天。 现在保护自然的理由往往是,自然毁灭,人也很难生存。事物都有两个方面,人道主义对人是优惠的,对自然生态却是残忍的;因为过多的人本身,对于自然生态就是灾难。人所能抉择的不过是一百亿人生存一百年,或者一亿人生存一万年。 生灭在自然中是守衡的。人成功地用技术干扰了这个系统,他不受报复是不可能的。其实最大的报复倒不是生存与否的问题,而是人的自然性的丧失。当人不再能接受死亡,不再能在万物生灵中,感受本身,在这个时候,他那个属于自然的生命,他那个体悟自然之境的灵性,就消隐了。人制造了人,也许这就是自然哲学的终点。 自然观并不避讳这一点,因为它自身的消失幻化也是自然而然的。
1993年6月24日①
◎ 文副题为编者加。章节八.自然哲学的诗境中所引李白和王维句,作者写为“相看两不厌,唯有敬亭山”及“行到水尽处,坐看云起时”,此处予以保留。原句于一般诗词版本中“唯”为“只”,“尽”为“穷”。 ① 作者日后对文稿有校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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